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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6/12 16:28:45 阅读次数: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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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不同层次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价费浙价费【2000】10号有关规定,我院开设特需自选体检服务,从即日起对以下新增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 10个工作日: 人体成分分析检测 费用:75.00元/次
备注:该类项目均为自费项目,需自费结算,自愿选择,特此公示。
乐清市中医院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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